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桂工信规范〔202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本次申报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的企业应为2021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五)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提交后即完成申请。培育平台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二)复核企业(附件5)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后可在此查看复核记录(详细操作见附件6)。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组织企业按照时间节点上传资料,并注意统筹协调,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申报的数量,形成推荐企业清单,同时就企业合规经营情况(条件标准第四项)向同级税务、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汇总企业电子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分为两个文件夹存放)并拷入电子U盘,将电子U盘和纸质推荐函、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4年12月3日前寄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及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电子版发中小企业发展处邮箱。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为促进我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作出贡献。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河瑉、韦道标
联系方式:0771-8095259、8095070
电子邮箱:gxgxtzxc@163.com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广西)
4.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5.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
6.培育平台系统操作手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