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服务机构: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通用券服务商》(桂工信企业〔2024〕697号)要求,我厅近期已完成服务机构遴选入库,现决定组织开展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产品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依照《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重点征集以下范围的服务券产品:
(一)企业诊断服务:数字化转型、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绿色节能、融资、股权、安全生产、数据安全评估、技术改造等诊断服务,面向企业高管深修、标杆研学等服务。
(二)数字化转型服务:企业标识解析应用、网络安全建设、企业上云、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数智赋能服务,人工智能大模型及算力服务,企业研发、生产、运维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软件应用和系统解决方案服务,网络和数据安全检测、认证、评估管理、分类分级保护及数据资产入表等信息化服务。
(三)技术创新服务: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工业设计、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技术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评价、质量体系认证、标准化建设、科研设备设施共享、产学研用等服务。
(四)融资服务:围绕融资需求开展的经营风险评估、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融资质押抵押评估、融资方案设计、融资辅导等服务;上市调研策划、上市培训辅导、上市主体设计、上市顾问、股权投资咨询等服务。
(五)高阶检验检测验证服务:企业在数字化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以定制化智能制造、数字测量等高精尖技术为支撑的检验检测服务或解决方案(不含常规通用、强制检验项目服务)。
(六)中高端市场开拓服务:为企业进军中高端市场提供品牌营销策划、主流媒体宣传、电子商务运营、大宗销售渠道合作等服务。
二、征集对象
已遴选入库的服务机构。
三、申报条件
服务机构申报通用券服务产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
(二)产品具有明确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具有相对透明的市场价格。
(三)产品能够为企业降本增效,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应对风险能力。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已遴选入库的服务机构登录服务券管理平台,在系统平台上填报服务产品信息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服务券管理平台(https://www.gxgeq.com/index),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服务商进驻操作指南”,按照课件或操作视频的指引上架服务产品;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受理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服务产品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提出评审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定,纳入年度服务券产品。
五、申报要求
(一)请有意向的入库服务机构于2024年10月29日前通过登录平台填报服务券产品信息,超过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治区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各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广泛发动入库服务机构申报服务券产品。
(三)各服务机构对所申报产品,应做好定性和定量描述工作,材料内容可充分展示必要佐证及产品比较优势,如有相关资质、优秀案例等可一并上传提供。如:高阶检测检验服务类产品,提供该服务在国内外同行的自我评价分析、硬件条件、人才团队优势、认证资质、案例等材料,在专家评价环节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中高端市场开拓产品,提供该服务于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中起到的关键作用、为服务对象参与头部企业或龙头企业供应合作、产品出口海外市场、提升服务对象产品溢价或盈利能力等,在专家评价环节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诊断、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融资等其他类型产品,如能提供关键要素分析,呈现性价比较高的内容及必要佐证,在专家评价环节均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四)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有关要求执行。
六、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黄河瑉,0771-8095252
服务券平台技术服务:
于镇滔,152770111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